紅利點數模組–基本設定
■ 說明
您可能會在顧客消費滿一定額度、轉介紹親友、購買儲值點數...等情況,給予紅利點數回饋,例如每消費$500可獲得1點、轉介紹一位顧客可獲得5點; 點數可以拿來兌換商品或優惠折扣,增加與顧客互動的連結,進而刺激消費、提升業績
您可以依照需求去制定紅利點數的發放規則 (例如:消費多少金額可獲得多少點數、活動特價之消費不列入計算...),本篇將依序說明:
■ 操作方法
1.點選『工具』→『系統設定(機台)』2.進入系統設定後,點選上方『紅利點數』頁籤

可看到許多發放條件,以下依序說明:
【一】-
依結帳金額回饋紅利點數
在畫面的左上方,可自行設定結帳金額與發放點數的規則,假設店裡的紅利點數回饋機制為每消費$500發放1點,單筆消費至多發放6點,則設定如下圖
【二】-
回饋紅利點數以整數計算
以第【一】點設定的規則為例:
* 假設有勾選『回饋紅利點數以整數計算』選項,消費金額必須要符合500的倍數,才會發放紅利點數
(ex: 消費$500~$999發放1點; $1,000~$1,499發放2點...);
* 假設無勾選『回饋紅利點數以整數計算』選項,會依照所設定的發放規則,按比例計算應發放點數
(ex:消費$750時發放1.5點; $1,250時發放2.5點...)
【三】-
『預付』消費時支援發放點數
若有勾選此選項,代表當顧客『購買計次券/寄存商品』或是『加值點數』時,系統才會判斷為應發放點數
※ 不過一般來說,多數的店家的「儲值點數」或「計次券」在使用時已有優惠折扣,因此最建議的方式 是依照顧客 消費當下的扣點金額,計算回饋的紅利點數
X 非常不建議儲值方案已享優惠折扣,還於 加值點數 與 扣點消費 兩個時間點都回饋紅利,這樣顧客就享有了三重優惠,對店家而言負擔會較大
【四】-
計入設計點數、只計算計次券項目
由於使用計次券時並不會有金額,大部分的店家會運用「設計點數」作為服務人員業績的補償,因此當金額為0時,系統無法判斷應發放的點數為何
有使用計次券的店家,請務必勾選『計入設計點數』的選項;
不過倘若您的店內設計點數不只是用來做為發放計次券業績的用途(例如也用來計算成本、實業績等等),請務必勾選『只計算計次券項目』,避免非計次券的設計點數也被統計為應發放的點數
【五】-
預設發給介紹人
紅利點數在發放時,都是發放給實際消費的顧客,但是有少數店家為了感謝顧客幫忙介紹,因此顧客會將點數回饋給介紹人,若有此需求請勾選『預設發給介紹人』
※ 請注意,若有勾選此選項,若顧客有設定介紹人,未來〝每一次〞發放紅利點數時,預設都會將「將獲得的紅利點數發放給介紹人」勾選
【六】-
生日加碼
【七】-
篩選付款方式/消費內容
畫面右側可以選擇欲篩選『付款方式』或是『消費內容』(只能擇一),假設我們選擇『篩選消費內容』,只將店販商品計入紅利點數發放範圍中,技術操作不計,則設定如下圖
*若選擇『篩選消費內容』,可以看到技術操作、店販商品下方有〝折數〞設定
若希望限制折數低於多少時,不回饋紅利點數,可以自行設定規則 (若無限制則維持預設值即可)
假設設定當店販商品大於等於8折時才回饋紅利點數,若顧客購買3項商品,有2項打95折,1項打79折,則79折的那項金額不會被列入紅利回饋計算
*若選擇『篩選消費內容』時,還可以在右側更細部的去設定欲篩選的類別
假設在店販商品中,部分類別不列入紅利點數發放,請先將『包含所有店販商品』取消勾選,接著在下方自行勾選欲列入紅利點數發放的類別
★ 「訊息通知」之設定另於此篇文章說明
【八】-
發放點數前詢問
如果每次在發放點數時,不需要再次手動調整點數,希望直接依照系統判斷之點數進行發放,可將『發放點數前詢問』取消勾選

■ 補充說明 |
■ 常見問題 |
Q:為什麼『篩選付款方式』與『篩選消費內容』只能擇一呢? 如果我們店裡的紅利點數發放規則,是只有以現金消費店販商品項目才列入紅利點數發放範圍,應該怎麼辦呢?
A:〝付款方式〞與〝消費內容〞不應混為一談,試想如果顧客消費總金額是$5,000,其中$3,000來自技術操作項目、$2,000來自店販商品項目,付款時支付現金$1,500,其餘$3,500刷卡,此時我們將難以去判定$2,000的店販商品的付款方式為付現或是刷卡
不過可以不需要太過擔心,在打單結帳時,即使系統會自動計算應發放之紅利點數,但還是可以彈性地去調整是否要發放、以及要發放多少點
■ 延伸閱讀 |
■ 更新紀錄
2022.08.182023.06.23
2024.02.16